董道律师事务所

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怎么办(个人篇)

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是所有债权人最头疼的事情。

所谓“欠钱是大爷”,无外乎在于欠钱人“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无赖态度。债务人一旦下决心不还钱,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债权人唯一的出路。

然而,实践中,即使债权人拿到了胜诉判决,债务人也常常因为不愿意或无钱可付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强制实现自身债权。如果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还好,如果没有,则往往给后续执行带来诸多困难。

本系列文章将从被执行人分别为个人和企业两种主体的不同角度,分别阐述针对无钱可还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怎么办。


一、可以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对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限制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既没有银行存款,又无房产车产等财产的怎么办?如果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被执行对象名下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那么法院会出具文书裁定,终止执行程序。此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三、可以执行被执行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的财产


为了解决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疑难问题,江苏省高院针对于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含配偶)共有的财产以及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如何执行做出了解答。当生效法律文书仅载明执行人个人为债务人时,可以执行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一些财产。


四、可以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


“老赖”即为失信被执行人,是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可能会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此时被执行人就会受到刑法的惩罚。


五、通过公积金、养老金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一)通过公积金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若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二)通过养老金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若被执行人为离、退休职工的,可以执行社保机构发放给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法院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时,应当注意向社会保障机构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法律规定的精神,取得理解和支持。如其仍拒绝协助的,可以依法制裁。


法律依据:


1、《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疑难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苏高法[2018]86号)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问题的答复》(﹝2013﹞执他字第14号)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



律师简介: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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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董道律师事务所   资深律师

上海财经大学   法经济学博士  

英国伦敦布鲁奈尔大学法学院  联合培养博士

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  理事

上海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  理事

上海大学娱乐法研究中心   研究员

上海市法学会文化产业法治研究会音乐法分会  副主任

业务领域:资本市场与证券、公司收购与兼并、企业合规风控、知识产权、娱乐法、诉讼与仲裁等领域。


交易案例(部分)——

1、为数十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机构提供登记备案、合规运营等专项法律服务;

2、为一家知名的日本个护品牌提供中国境内的独家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3、为多家智能制造、科技企业提供股权融资专项法律服务;

4、为多家中外企业国际贸易纠纷提供诉讼法律服务;

5、为多家知名的航空类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收购专项法律服务;

6、为投资类、文娱类、制造类等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律师助理:翟文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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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   法律硕士

发表文章:新《证券法》先行赔付制度思考

毕业论文:《证券法》视野下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研究

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智慧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完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