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道律师事务所

董道研究 | 申请人与执行法官沟通的正确姿势

在执行阶段,大部分当事人没有委托律师,需要跟单位请假到法院,或者让家人代自己到法院。但是,好不容易进了法院的门,却没有准备好相关材料,也没有事先梳理好要办什么事情,甚至一味的浪费时间发泄情绪,导致法官无法提供帮助。

结合执行工作流程,为提高执行效率,给申请人几点与执行法官沟通的建议:

01

执行庭仅处理执行案件,非执行案件或执行事务不是执行庭处理范围

执行阶段法院仅就已经为审判确认的事项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对申请人提出的执行申请予以立案,并采取适当的执行措施。执行不是民刑案件的审理 ,若是与实体审理相关的诉求需找审判庭。而刑事案件中针对被害人的退赔通常由刑庭内部移送执行,执行局完成任务后结果直接反馈给刑庭,然后由刑庭反馈给相关当事人,执行局通常不会直接接待刑事案件的被害人。

02

随身携带必须的身份证明材料

如果是当事人亲自到法院执行局办事,务必带好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如果是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务必带上授权委托书、自己的身份证明以及案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实务中时常遇到代家人来问询案件情况的,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有委托书,因为家人并不是法律意义上案件的当事人,执行局不能向案外人提供案件信息。

也有律师自己接受委托但是却派助理来问询案件进展,律师是被授权的代理人,律师助理不是,执行局可以不向律师助理提供案件信息。

如果律师来窗口咨询,但是没有带委托书,没有带律师证,没有带任何案件相关的材料,虽然可以通过律师提供的信息在系统中查询确认,但是这样的律师给法官留下的印象非常不专业。

03

保持理性沟通,避免情绪化

执行是保障当事人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权益得以实现的最后屏障,当事人之间会通过执行与反执行措施展开对抗,因此每个执行案件都异常复杂,法官面临的工作压力也很大,难免发生情绪冲突,但从有利于推进案件执行角度,当事人也应克制情绪,理性沟通。

当事人需要想通一件事:不履行义务的是被执行人,法院没有义务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冲着法官或者窗口接待人员发泄情绪并不会让自己的案子执行的更顺利。毕竟案多人少,法官有结案压力,法官也想尽快执行完毕顺利结案。

因此,当事人即使心有不满,也应当收起情绪,好好与法官沟通,法官自然会依法办事,该采取的执行措施都会去做。但是,法官权限范围外的事,当事人再吵再闹都没用。如果当事人情绪过激影响法官正常办案,法官有权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04

主动提供线索和协助法官工作更有利于案件推进

比如,该查找的财产线索,该提供的被执行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当事人应该尽早提供。虽然法院可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但是毕竟存在未联网的信息。有的当事人甚至没有提交过执行申请,拿到判决书后坐等法院发钱,等了好久发现法院没有给钱,到法院大吵大闹。当然,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有很高的法律素养,不懂法又不愿意请律师的,至少可以咨询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也能得到比较明确的指引。

05

自带眼镜、笔和常用药

申请人到执行局办事如果能随身带好签字笔和眼镜会很有帮助,因为经常需要填写资料或者手写情况说明等材料。虽然法院也提供笔,但存在找不到笔或者笔不好用的情况。也时常遇到老年人到执行局办事,需要现场填写材料,但是没有戴老花镜而不方便的情形。当事人如果有慢性病或者需要及时服药的疾病,最好随身带好备用药。不时会有当事人在与法官或者对方当事人沟通过程中无法控制情绪,导致病发,需要马上用药,这种情况下,如果随身带有备用药就会方便许多。


以上几点看上去虽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但却是每天在执行局上演的各种影响案件顺利推进的点滴,做好这些小事可能对您执行申请的顺利推进会有很多帮助。



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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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 律师

重庆大学 管理学硕士

上海法院一线执行工作经验

商业地产领域多年管理经验

上海董道律师事务所 民商业务团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