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道律师事务所

董道研究 | 资本市场业务法律尽调实务(3)

法律尽职调查方法论 

很多时候法律尽职调查都始于尽调清单终于工作报告或法律意见书,尽调清单也是过去律师同行的总结,不同的项目清单内容显然也不尽相同;如果对尽调工作目的意义和流程不清楚,则可能过度依赖同行共享的尽调清单,这也一定程度上

使得尽调工作模式化,简单化,而不能以完整全面调查反映尽调对象真实情况,揭示潜在风险和为交易提供决策信息等目的。

一、确定尽职调查工作目标

每个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都要从准确分析项目性质,确定工作目标出发。股权类项目和债权类项目在确定尽调工作目标上就会有所差异;股权类项目的核心是股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潜在股权纠纷;在尽调上重点关注公司成立以来的股权变动和更迭,每一次股东的变更是否清晰,新进入的股东是否确定的取得股东资格,退出的股东是否存在退出程序和瑕疵;是否有其他情形导致公司股权登记和实际不一致或者可能发生变更。例如,存在代持股情况;公司股东的婚姻情况变化导致的股权分割;遗产继承导致的股权分割;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股权不稳定,例如集体企业转制等特殊时期的特殊问题。

如果是债权类项目,例如企业债券发行、债权类资产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尽调。这类项目更关注债权能否得以实现,公司的偿债能力如何;相应的公司资产质量,现金流状况,与融资相关的底层资产实际情况是调查重点。例如,在以商铺租金回款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权类项目中,相应的商铺资产情况,租赁情况,实际回款情况,是否存在争议及回款能否持续等情况自然就是调查重点。

同时在制定尽调工作目标时还要考虑委托方的交易需求。例如,在房产类项目转让或合作开发的业务中,房产开发是交易目标和需求,也是核心交易标的,此时对于房产项目本身的调查也是极其重要的;项目是否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是否获得各项审批,项目本身是否具有开发前景,地理位置是否与卖方或合作方承诺一致,是否存在影响持续开发的因素也是尽职调查的目标。

具体而言如何拟定尽调工作目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基于客户交易需求的尽调目标

在非标准化交易项目中,客户的需求往往是具体而多样的,不能用一个模式完全概括,深入细致的分析客户的需求才能使我们的尽调目标不偏离客户需求。

例如,就股权投资项目而言,客户可能是出于收购某项资产、收购某项业务、增加企业财务利润实现股价提升、收购某项技术、获取某项业务资质等等;这些目标可能也不是单一存在,而是可能同时希望实现多个目标;客户的目标也就需要转化为尽调工作目标。

如果客户收购的目标是资产,那么资产是否存在,权属是否清楚,资产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是否存在查封扣押冻结,资产的物理形态和是否具备交割条件。

如果收购目标在业务资质,则对于该项业务资质的取得情况,审批范围,资质实现,续展是否有障碍,是否存在被取消吊销的可能方面情况就是重要的调查工作目标。

同样,如果客户收购目标是为了业务整合,资产重组或者实现利润合并提升市值,我们都应该将客户目标分解和细化为律师尽调工作的目标。

第二、基于交易性质的工作目标

资本市场业务从大类上基本都可以归于股权类和债权类业务,对应于股权类融资方式和债权类融资方式,但具体细分的种类更多,股权类有私募股权类融资或公开市场股权融资比如上市发行;而债权类也包括直接发行债券或各种类型资产证券化业务。

显然,股权类型交易和债权类型交易在调查重点上大相径庭;股权类交易侧重于股权是否清晰,公司资产权属、业务相关性、利润贡献度等方面是否与卖方或者发行人陈述一致;而债权类交易则更加侧重于公司资产权属与价值,公司可用于偿债现金流来源的真实性和稳定性,例如以信贷资产为基础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对于所有入池的信贷资产都要进行核实确保其真实性,这种核实也是多角度多层面的,并不只限于合同真实性,而是与构成还款保证的各个方面的真实性:例如,是否有抵押物、贷款人是否经营良好、是否发生过违约情形、合同关系是否真实,是否存在签约人与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情形等等可能影响底层资产现金回流的因素。

如果细分,同样股权类业务中公开发行和私募融资有极大差异。公开发行类业务,律师的尽调范围、尽调程度、尽调工作流程以及信息记录和披露形式都由监管机构做出了详细规定,在最终的法律意见书的制作上也是要严格按规定格式呈现,大家都称之为八股文;但这并不意味着做好公开发行类股权项目尽调是简单的事情,而是要结合项目情况和监管机构要求制定完善的工作目标,才能将未来文件需要呈现反馈的问题做完整全面的调查,否则可能挂一漏万,最终法律意见书不能达到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要求。

第三、基于项目特质的工作目标

即便交易目的和性质差异不大,两个项目之间在项目具体情况上也是千差万别,不能用同一个标准工作方法和工具去生搬硬套。

例如项目交易标的历史沿革复杂,成立时间较久,我们就要特别关注其股权变动和出资情况;如果涉及过去有集体企业或国有企业转制还要重点关注转制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侵吞国有或集体资产情形。

如果交易对象公司结构比较复杂,我们就要从交易目的确定重点尽调的对象;例如公司子分公司比较多,资产分布不均,那么主要资产、主要人员、主要业务、主要资质在哪个载体,状态如何就是调查重点,相反一些空壳的子分公司自然不是重点,在设定调查目标时就有有所区分。

二、制作尽调清单

尽调目标是制定清单的依据和实现手段;例如关于历史沿革和股权是否清晰的调查目标要通过查询公司工商登记材料,公司章程、股东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原始文件,还要对过去公司历次股权转让的股东进行访谈,以便了解各次股权转让是否存在纠纷和争议,以及这些纠纷和争议是否可能导致股权权属的不稳定性。所以在清单的制定上要完整全面的反应本次尽调工作目标:

第一、尽调目标得到完整体现

在尽调清单上要对所有尽调目标一一列举尽调方法、手段;不能遗漏任何尽调目标。

第二、尽调方法要完整

对任何一个尽调目标都要从多个角度穷尽一切办法去确认其真实情况;所以我们看到对于资产并不是只看到产权登记证书即可,二是要掌握所有相关情况。例如房产,不能只看产权人提供的产权证明和证书,还要亲自前往房屋交易登记中心查询该房产归属和信息以确认其真实性;同时对于不动产还要现场查看,确定其是否存在被毁坏或者非法占用等影响使用或交易的情形。所有这些方法也都要通过尽调清单反映出来。

第三、尽调内容要完整

对同一个目标要多角度完整反映其信息,例如对机器设备,不仅要反映其数量,来源,还要调查其各项参数和使用性能,包括设计性能和实际运转性能,便于有效反映其价值和在并购等交易中的价值比重和影响。

三、制定尽调工作计划

尽调清单是尽调工作目标的细化,而尽调工作计划才是使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工具。

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在于任何一次具体尽职调查都是受限于时间预算的,在有限的时间里如何完成清单任务,对所有任务进行规划统筹就变得很重要了

第一、任务轻重缓急的安排

尽调核心目标所对应的任务显然是应该首先完成,确保其时间的充足;例如股权交易中对于各是否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股权纠纷的调查就是重中之重,这也关系到其他尽调任务的安排。

第二、时间和资源的分配

制定工作计划更重要在于时间资源分配;从过去失败的尽调项目看,资源分配不足是重要原因;在IPO、债券发行、ABS等项目中经常存在对基础业务关系、底层资产真实性核查不足导致的风险暴露以及对中介机构的处罚和施加赔偿责任,根本原因往往是没有足够的时间或人力物力对底层资产进行充分核查;就资本市场项目的实际而言,多数情况下,项目的预算都不足以对项目所有方面和细节做完全无遗漏的核查,因此将有限时间和人力资源在各个目标任务之间合理分配就极其重要。

在时间上要首先保证核心目标的实现和有充分时间保证。

在人力上要保证将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分配到关键业务目标;例如在对底层资产调查任务上,就要配置经验丰富的律师,确保不仅资料收集完整,也包括在采用多种手段情况下能够很好的理解不同手段的根本目的和项目弥补配合作用,例如对于已经取得书面材料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在已经对供应商做了访谈的情况下,是否要取得其交易往来资料;特别是在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如何取舍,现场负责人的经验和判断至关重要。

第三、尽调相关事项的计划

尽职调查工作中还有许多辅助事项要做充分的安排,否则可能导致项目效率降低甚至无法按时完成,影响项目进度,这些事项包括:

行程与差旅安排。尽职调查往往需要现场调查和访谈,如何安排人员、行程和差旅是计划中的重要部分,不仅要结合本团队人员情况,工作安排,还要提前与其他中介、尽职调查对象等各方做好协调统一安排。

现场工作安排。尽调工作的现场部分是极其重要的,但如果没有详细的计划现场工作效率无法保证,现场助理往往无法有序安排自己的工作,需要合伙人和主办律师做好现场工作日程安排,做好反馈交流机制的安排和现场工作的及时调整。


律师介绍

余能军  律师

上海董道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上海政法学院兼职导师

上海市税务稽查局法律顾问

上海市法学会文化产业法治分会理事

游戏与电竞专业委员会秘书

沈阳、台州仲裁委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