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道所李琰炜律师连任澳交所(MOX)债券审核委员会委员

日期:2021-08-31

近日,上海董道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琰炜律师连任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债券审核委员会委员,聘期两年。李琰炜律师在任期内将继续尽职尽责,为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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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ChongWa (Macao) Financial Asset Exchange CO., Ltd. 简称:MOX/澳交所)是由唯一一家总部设在澳门的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发起,经澳门金融管理局审核,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第94/2018号行政命令,由澳门行政长官签署成立的金融机构。澳交所的成立填补了澳门直接融资渠道的空白,在澳门搭建起债券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的金融交易平台,是澳门首家提供债券发行、上市、登记、托管、交易及结算等的金融机构。

自MOX成立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澳门首次发行国债,MOX是该次国债的簿记发行服务机构,登记、托管及上市交易机构以及结算营运人。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在内的诸多银行企业先后在MOX发行不同种类及规模的债券;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诸多公司在MOX发行不同种类及规模的债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也在MOX发行了债券。

李琰炜律师团队在资本市场与证券、娱乐法、公司收购与兼并、财富管理、私募基金、企业合规风控、诉讼与仲裁等法律服务领域具有突出的专业优势,并形成了优秀的专业律师团队,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