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2-31
2021年12月31日,上海董道律师事务所如期举办了第六期董道律师学院法律沙龙系列活动。本期分享人是董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刘悦律师,分享主题是“关于竞业限制的常见理解误区”。
沙龙以现场活动与线上直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顾刘悦律师从:
“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是一回事吗? | |
“竞业限制”与“脱密期/提前通知期”是一回事吗? | |
保密津贴/保密费”可以充作“竞业限制补偿金”吗? | |
单位可否提前在劳动者每月工资中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 | |
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是无效的吗? |
竞业限制补偿金低于30%的标准会导致竞业限制协议无效吗? |
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视为单位对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吗,或是视为协议自动解除吗? |
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在竞业限制协议解除之前的期间内劳动者还需要遵守竞业限制义务吗? |
竞业限制期超过两年的是否有效? |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否仍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
这几方面展开讲解。并通过法律规定与个人经验结合案例总结与大家进行分享和探讨。
本期讲座是董道学院系列2021年最后一期系列专题讲座,新的一年也请大家期待董道学院新的系列活动。具体内容,敬请关注公众号“董道律师事务所”近期相关资讯报道,期待更多同行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