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3-07
3月4日,上海董道律师事务所如期举办了第九期董道律师学院法律沙龙系列活动。本期分享人是董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宁律师,分享主题是:主播带货“避坑”指南。
伴随主播带货行业如火如荼的发展,相关法律问题也逐渐浮现,主播带货的民事法律纠纷是当前网红经济时代不可回避的话题。
根据对相关案例的研究:第一,自2019年起,与主播带货相关的民事纠纷处于明显的上升趋势,2021年度的案件量比2019年度案件量上升了近300%;第二,与主播带货纠纷有关的合同纠纷案由比较复杂,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广告合同纠纷等等,尚未有统一的案由标准。故律师在审核此类合同时发挥空间较多,可以有意识的选择对己方有利的合同法律关系;第三,自2020年起,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等陆续对直播营销行业出台多项规范和管理办法。特别是网信办等七部委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作出了较为明确和系统的规范。
分享人根据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大量纠纷案例,总结了直播带货过程中各类参与主体以及容易产生纠纷的类型,特别是品牌商家与主播服务机构(MCN)之间的合同纠纷种类和特点。例如:从商家的角度,应当重点防止主播不履约、销量不达标、业绩靠刷单、费用不明确等典型纠纷的特点。再如:从MCN机构的角度,应当重点防止商家供货质量缺陷、备货不足、价格欺诈、知产侵权、虚假宣传等等典型纠纷特点。分享人在总结纠纷类型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对此主播带货合同的核心条款提出了相应的审核建议。